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获悉,近日,由该检察院提起公诉的“梅某有偿提供婚外情资料”一案宣判,被告人梅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十五日,并处罚金3万元。由于梅某此前曾犯敲诈勒索罪,正处于缓刑期,实际被执行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处罚金。
今年28岁的梅某是一名待业人员。2021年12月初,他在浏览网页时偶然看到做私家侦探能赚钱,就起了歪心思。他以每月2500元的价格租下一个私家侦探网站,将上面的电话号码改成本人的工作电话。出于“来钱快”的考虑,梅某将业务范围主要锁定在“婚姻不忠调查”领域,以提供婚外情、出轨等证据为噱头,对外推广所谓“私家侦探服务”。
梅某供述他共接过两单业务,“客户咨询完基本情况后,如果信任就会打款,我根据对方提供的信息情况去蹲守,一天收费1500元。”
梅某以跟踪、偷拍照片和视频的方式,记录客户配偶与异性接触的情况,然后将资料发给客户。他还以每天1000元的价格将“业务”转包给一个网约车司机,从中赚取500元差价。后因被举报,梅某被公安机关抓获。截至案发,梅某共收取违法所得2.5万余元。
闵行检察院指控,被告人梅某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,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梅某被闵行区法院判处以上刑罚。
检察官提醒,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,根据最高法、最高检《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相关规定,非法获取、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,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遇事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,不能寄希望于所谓“私家侦探”,也不要轻易泄露自己和家人的信息,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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